俄乌公费留学申请
2021-06-05 作者:admin 分类:网站公告 浏览数:1019

                                                             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2021(在外申请人用)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申请人在线填写并提交)

2.《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表》(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表)

3.在读学校开具的注册/学籍证明(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5.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6.学习计划(外文)(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7.国外导师简历(如有)(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9.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10.有效护照复印件(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12.获奖证书(如有)(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在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材料 1,扫描并上传材料 3-11(上传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名称无要求,单个附件大小不能超过 3MB),请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在线填写并提交材料 2,纸质申请材料一律使用 A4 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 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用订书器在左上角装订成册提交给受理单位审核并留存(留存期限为三年)。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 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 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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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申请人需先注册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申 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特别是姓名中文、姓名拼音、出生日期、出生地等信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人应打印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在“申请人签字”栏签名后,与网上报名附件材料一起提交给受理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且受理机构 已接收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如确实需在受理机构接收后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机构退回,并在申报截止日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个人如未能在网上报名时限内完成提交将失去申报资格。

2.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表》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 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表应由申请人所属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针对每位申请人在线填写。驻外使(领)馆推荐意见为“不属实”、“不推荐”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3.在读学校开具的注册/学籍证明

申请人的注册/学籍证明应由申请人所在国外留学单位相关部门出具,说明申请人目前的 学籍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护照有效期、注册时间、所在院系和专业、硕士或博士所在年级、学习期限(应写明起止年月或具体几年)等。注册/学籍证明应使用带有单位抬头的信函纸打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4.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1)申请人应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 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2)申请人提交的邀请信或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不能出现需通过入学考试后方可被接收字样。但以下条件除外: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b.必须获得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生效。(3)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c.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d.留学专业;e.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4)如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国内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请不要提交俄教科部派遣函或用于办理入境签证的俄内务部黄页或乌克兰、白俄罗斯 有关部门派发的用于办理入境签证的邀请信。 

5.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如在提交的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费用相 关信息,则须另行提交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明细表复印件。

6.学习计划(外文)

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行提供中文翻译件。

7.国外导师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博士阶段导师)的学习、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导师简历需由 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提供,需在申请表中“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提供的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 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有关管理部门开具。

9.两封同行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推荐人不能是现任国外导师,推荐信应注明推荐人的职务/职称、工作单位等,使用推荐 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

10.有效护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如最高学位在国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12. 获奖证书(如有)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 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 5 页(含)。如无,可不提交。 

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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